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第号
为加强饲料、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,防止在饲料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、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,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,根据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、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、《药品管理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公布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》,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凡生产、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,均应属于《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》(农业部第号公告)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,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,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,经营企业必须按照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、第十七条、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,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。
二、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,必须严格执行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》(农业部号公告,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的规定,不得添加《规范》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。凡生产含有《规范》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,必须执行《饲料标签》标准的规定。
三、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,需按照《规范》规定执行,不得超范围、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。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、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。
四、人用药品的生产、销售必须遵守《药品管理法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。未办理兽药、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,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。
五、生产、销售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》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,违反《药品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规定,向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(或个人)销售的,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《药品管理法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;生产、销售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》所列品种的兽药企业或个人,向饲料企业销售的,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;违反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、第十八条、第十九条规定,生产、经营、使用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》所列品种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个人,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八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。其他单位和个人生产、经营、使用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》所列品种,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中的,上述有关部门按照谁发现谁查处的原则,依据各自法律法规予以处罚;构成犯罪的,要移送司法机关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六、各级饲料、兽药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,协同行动,加大对饲料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。要加快制定并完善饲料安全标准及检测方法、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标准及检测方法,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依据。
七、各级饲料、兽药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科普教育。要将查处饲料和饲养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列为宣传工作重点,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饲料、兽药和人用药品的管理法规,追踪大案要案,普及饲料、饲养和安全使用兽药知识,努力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兽药使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,为降低药物残留危害,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
二〇〇二年二月九日
附件:
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
一、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.盐酸克仑特罗(ClenbuterolHydrochloride):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(以下简称药典)年二部P。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。
2.沙丁胺醇(Salbutamol):药典年二部P。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。
3.硫酸沙丁胺醇(SalbutamolSulfate):药典年二部P。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。
4.莱克多巴胺(Ractopamine):一种β兴奋剂,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(FDA)已批准,中国未批准。
5.盐酸多巴胺(DopamineHydrochloride):药典年二部P。多巴胺受体激动药。
6.西马特罗(Cimaterol):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,一种β兴奋剂,FDA未批准。
7.硫酸特布他林(TerbutalineSulfate):药典年二部P。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。
二、性激素8.己烯雌酚(Diethylstibestrol):药典年二部P42。雌激素类药。
9.雌二醇(Estradiol):药典年二部P。雌激素类药。
10.戊酸雌二醇(EstradiolValerate):药典年二部P。雌激素类药。
11.苯甲酸雌二醇(EstradiolBenzoate):药典年二部P。雌激素类药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(以下简称兽药典)年版一部P。雌激素类药。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、死胎的排除。
12.氯烯雌醚(Chlorotrianisene)药典年二部P。
13.炔诺醇(Ethinylestradiol)药典年二部P。
14.炔诺醚(Quinestrol)药典年二部P。
15.醋酸氯地孕酮(Chlormadinoneacetate)药典年二部P。
16.左炔诺孕酮(Levonorgestrel)药典年二部P。
17.炔诺酮(Norethisterone)药典年二部P。
18.绒毛膜促性腺激素(绒促性素)(ChorionicGonadotrophin):药典年二部P。促性腺激素药。兽药典年版一部P。激素类药。用于性功能障碍、习惯性流产及卵巢囊肿等。
19.促卵泡生长激素(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)(Menotropins):药典年二部P。促性腺激素类药。
三、蛋白同化激素20.碘化酪蛋白(IodinatedCasein):蛋白同化激素类,为甲状腺素的前驱物质,具有类似甲状腺素的生理作用。
21.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(Nandrolonephenylpropionate)药典年二部P。
四、精神药品22.(盐酸)氯丙嗪(ChlorpromazineHydrochloride):药典年二部P。抗精神病药。兽药典年版一部P。镇静药。用于强化麻醉以及使动物安静等。
23.盐酸异丙嗪(PromethazineHydrochloride):药典年二部P。抗组胺药。兽药典年版一部P。抗组胺药。用于变态反应性疾病,如荨麻疹、血清病等。
24.安定(地西泮)(Diazepam):药典年二部P。抗焦虑药、抗惊厥药。兽药典年版一部P61。镇静药、抗惊厥药。
25.苯巴比妥(Phenobarbital):药典年二部P。镇静催眠药、抗惊厥药。兽药典年版一部P。巴比妥类药。缓解脑炎、破伤风、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。
26.苯巴比妥钠(PhenobarbitalSodium)。兽药典年版一部P。巴比妥类药。缓解脑炎、破伤风、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。
27.巴比妥(Barbital):兽药典年版一部P27。中枢抑制和增强解热镇痛。
28.异戊巴比妥(Amobarbital):药典年二部P。催眠药、抗惊厥药。
29.异戊巴比妥钠(AmobarbitalSodium):兽药典年版一部P82。巴比妥类药。用于小动物的镇静、抗惊厥和麻醉。
30.利血平(Reserpine):药典年二部P。抗高血压药。
31.艾司唑仑(Estazolam)。
32.甲丙氨脂(Meprobamate)。
33.咪达唑仑(Midazolam)。
34.硝西泮(Nitrazepam)。
35.奥沙西泮(Oxazepam)。
36.匹莫林(Pemoline)。
37.三唑仑(Triazolam)。
38.唑吡旦(Zolpidem)。
39.其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。
五、各种抗生素滤渣40.抗生素滤渣:该类物质是抗生素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三废,因含有微量抗生素成份,在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后对动物有一定的促生长作用。但对养殖业的危害很大,一是容易引起耐药性,二是由于未做安全性试验,存在各种安全隐患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第号
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,维护人民身体健康,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我部制定了《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禁用清单》),现公告如下:
一、《禁用清单》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、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,已在兽药国家标准、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,废止其质量标准,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;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,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,注销其《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》。
二、截止年5月15日,《禁用清单》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、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。
三、《禁用清单》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、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、提高饲料报酬、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。
二〇〇二年四月九日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第号
为加强饲料及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,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,根据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苯乙醇胺A等物质(见附件)。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测,严肃查处在饲料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动物饮水中违禁添加苯乙醇胺A等物质的违法行为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
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
附件:
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
1.苯乙醇胺A(PhenylethanolamineA):?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2.班布特罗(Bambuterol):?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3.盐酸齐帕特罗(ZilpaterolHydrochloride):?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4.盐酸氯丙那林(ClorprenalineHydrochloride):药典版二部P。?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5.马布特罗(Mabuterol):?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6.西布特罗(Cimbuterol):?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7.溴布特罗(Brombuterol):?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8.酒石酸阿福特罗(ArformoterolTartrate):长效型?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9.富马酸福莫特罗(FormoterolFumatrate):长效型?-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。
10.盐酸可乐定(ClonidineHydrochloride):药典版二部P。抗高血压药。
11.盐酸赛庚啶(CyproheptadineHydrochloride):药典版二部P。抗组胺药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
第号
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,我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的安全性评价工作。经评价,认为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、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养殖业、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。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我部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诺氟沙星4种兽药,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除用于非食品动物的产品外,停止受理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、酯及其各种制剂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。
二、自年12月31日起,停止生产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、酯及其各种制剂,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撤销。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,可以在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。
三、自年12月31日起,停止经营、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、培氟沙星、氧氟沙星、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、酯及其各种制剂。
农业部
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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